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经合组织秘书长称中方调整防疫措施有助于缓解全球通胀 中方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17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据报道,经合组织(OECD)秘书长科尔曼16日表示,非常欢迎中方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这将有助于确保供应链高效运转,有助于缓解全球通胀。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汪文斌:我们注意到相关报道,也注意到近期越来越多的国际专业机构普遍认为,中方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将为世界经济复苏带来重大利好。
世界经济论坛总裁布伦德日前表示,中国优化调整防疫政策将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有助于全球经济增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2023年中国经济将稳步增长,成为世界经济的最大积极因素。摩根士丹利、高盛集团、汇丰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法国外贸银行等多家国际投行和金融机构纷纷上调2023年中国经济增速预期。
中国政府因时因势主动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之举。随着中国疫情形势整体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正常,中国经济社会活力和潜能将充分释放,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更多信心和力量。(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